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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四项指标”强化均衡结案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1-03-18 17:03:5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对去年创新的细化“账本”倒逼推进抓办案的工作方法进行了深化,推行“四项指标”对比机制,在该院每周一召开的综合例会上,由研究室对各业务庭的办案质效和指标进行通报。

  该院确定的“四项指标”是指:各庭室收案数与去年同期对比;各庭室结案数与去年同期对比;各庭室本周结案数与周结案基础目标对比;各庭室本周结案数与周结案理想目标对比。其中,周结案基础目标是指去年平均每周的结案数。周结案理想目标是根据今年的已收案件和已结案件、去年的旧存案件和周平均结案数以及该院党组确定的庭室年终结案率计算出来的,更具有科学性。另外,该院党组规定各庭室每周结案数必须完成周结案基础目标,力争实现周结案理想目标。“四项指标”通过图表形式,各庭室办案质效位置状态、目标差距、压力大小等一目了然,强化了全体法官均衡办案意识,结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11%以上,无一错案。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