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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屯溪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介绍
  发布时间:2011-03-18 09:18:31 打印 字号: | |
  随着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屯溪发展战略的实施,担负着服务保障科学发展重任的我院,为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院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近年来,深入开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原则,按照“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的要求,日益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2010年,我院立案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331件,办理市、区政府及党政机关非诉信访批转交办案件51件,办结51件,院长预约接访35人次,区政法部门联合接访12人次,接待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2010年立案庭在全院绩效目标考核中荣获第一被评为本院先进集体。

  下面,我代表屯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交流发言。

  一、日益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一)服务设施日益完备,便民利民措施更趋人性化

  为了更好的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更好提升人民法院形象,我院从立案庭着手,继续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司法文明窗口、阳光司法窗口。立案大厅采用了“柜台式”办公。在立案大厅里配备了电子触摸屏,还添置了来访群众休息座椅、雨伞架、报刊杂志、饮水机以及便于群众书写诉状的玻璃写字台,并配备了老花镜、笔墨纸张等,目前配备了高速扫描仪。在雨天还特意推出“雨天路滑、请您慢行”的温馨提示标牌。同时,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悬挂着各类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质量管理示意图、收费标准、速裁工作细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期限规定以及服务承诺等,室内外配置两个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开庭(执行)公告等信息。通过建立健全服务设施,努力打造“情系百姓,方便诉讼”的服务品牌。

  (二)服务功能日益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更趋精细化

  近年来,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立案信访窗口”八项基本功能的标准,本着只要群众需求我们就应尽量满足的原则加强资源整合,在立案信访窗口进行精细划分,在柜台上整齐摆放诉讼引导窗口、审查窗口、调解窗口、救济服务窗口、查询咨询窗口、材料收转窗口、判后答疑窗口、信访接待窗口等八块导诉牌,每个窗口前都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办理,使诉讼来访的当事人“人人得到接待,事事得到答复,件件得到落实”,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满意。我院立案大厅服务功能除全面覆盖该八项功能之外。同时,还承担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全院民商事案件送达、排期等职责,是一个全面覆盖和服务“窗口”。

  (三)服务水准日益到位,便民利民措施更趋优异化

  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坚持高标准、精品化的服务理念,努力搭建一个人民群众认可的社会服务平台。对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进入审判流程管理进行立案、诉讼费收取、一次送达,并发放风险告知书、双向约法书、当事人评议卡等,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原告所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对极易恶化不稳定案件、诉讼风险较大以及当事人拒绝接受诉讼引导的案件,制作笔录随案移送审判业务庭,为案件的审理及息诉罢访走好每一步、把好每一关、用尽每一招。

  (四)加强制度建设,使立案信访窗口更趋规范化、制度化

  为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方便群众诉讼、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审判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我院立案庭相继制定完善了《立审分立流程管理暂行规定》、《速裁工作细则》、《判后答疑制度》、《双向约法书和当事人评议卡制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实施办法》、《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暂行办法》、《送达工作规则》以及《诉访分流引导服务制度》、《因事来访登记分流接待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已经被编入我院《方圆•规矩》制度汇编。另外,在立案信访窗口还建立推行立案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文明接待制、首问负责制、风险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窗口工作制度,作为规范立案信访窗口法官干警言行举止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以“规矩”成就“方圆”,以制度的规范化提升服务的标准化和透明化。

  二、主要做法

  (一)严把立案审查关,审慎立案与依法受理相结合

  我院立案庭创新审判模式,坚持能动司法,在“能、动、实、细、效”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受理与审慎立案相结合,依法把好立案审查关。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内的案件,及时审查及时立案。对于涉及屯溪区中心工作及重大改革政策、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等难以单纯依靠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以及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案件,坚持审慎立案。通过诉讼外的调解使众多涉及的矛盾复杂案件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5月24日下午,我院来了一名起诉“房屋受损赔偿”的男子。他说因为楼上天天排水,导致自己房屋天花板在不断腐烂。看是简单的相邻权纠纷,立案法官认为解决此案最好的方法就是调解。为了了解案情,法官多次实地勘查,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充分的说理教育,以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为目标,让他们明白邻里之间侵权纠纷谁胜谁负并不最重要,但邻居之间相处是一辈子的事,双方应为今后的长远利益考虑。最后,楼上的户主程某也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愿意立即把排水修好。 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样调解效果好。

  (二)创新调解,将立案调解关口前移

  为了案结、事了、人和,提高办案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我院立案庭把调解关口和实现定纷止争的目标前移至立案前阶段。诉前调解,更加突出能够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且不会产生“后遗症”的案件以及不宜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立案调解,根据诉前调解的工作状况理清头绪,然后“对症下药”。对于转入诉讼调解的案件,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法官将案件争议焦点、主要症结一一告知承办法官,增强承办法官调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同一案件重复劳动。对当事人双方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征地拆迁案件,另一方反悔,不按约定腾房的案件一律不进入诉讼程序。由立案庭与民庭、行政庭共同组成法律调解服务组,组织对案件的调解,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和联动衔接。在全区的“一控双拆”工作中,40件与拆迁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妥善化解,其中诉前调解38件,有力地保障了“十大工程”项目建设和“一控双拆”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立案庭在人员充分不足的情况下,在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办理各类速裁案件198件,调撤率达98%以上,诉讼标的达300万元,当庭兑现90%案件,减少了执行庭的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平均结案期限不超过10天,比同期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期限减少40天。速裁调解模式使当事人从复杂的诉讼程序中摆脱出来,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具有高效便民、成本低廉、过程公开透明、服务周到等其他审判程序无可比拟的优点,深受当事人的欢迎。

  (三)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着力提高质效

  为公信立院、科技强院,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落实司法为民,我院从2007年下半年以来一直使用南京通达海公司研发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该软件的运用,为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也为院领导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数据。各类案件的立案受理、交费、中止、终结、审理期限延长、上诉、审结归档等节点控制全部由立案庭进行控制和管理。同时加强与研究室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审判管理软件和司法统计系统生成的审判执行统计数据,定期对收结案数和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十多项指标进行同比分析和预测,坚持周统计、周通报、周考核,使我院目标绩效考核结果更加客观、科学。我院对审判流程管理软件通过几年使用已经是人人熟练,现办公已无纸化办公。

  一是实现了“公开”。通过审判流程管理软件,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阳光运作”使收案、结案、归档、审限等情况在网上“一目了然”,使当事人知情、可信、明了。

  二是实现了“公正”。通过审判流程软件立案受理进行分流到各个庭室和每位审判员,从根本上保证了立案只有一个“入口”、一个尺度,实现了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裁判权的分立,有效控制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三是实现了“效率”。我们通过审判流程软件对立、审、执等各个环节的期限作出严格规定,并由立案窗口进行流程控制。审判流程软件会通过时限警示、时限通报和节点监控,对各类案件在立案、交费、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促使承办法官缩短审理时间,提高审判质效,对我院积极应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发挥着积极作用。

  (四)实行统一送达排期,提高办案效率

  为缓解审判业务庭工作压力和解决送达难问题,从2009年5月开始全院民商事案件统一集中送达由立案庭负责。送达后排期开庭,并及时在电子显示屏登录滚动播放开庭公告等情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统一排期送达缩短了案件流程,减轻部分审判庭的工作压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加大审判流程透明度,为案件质效提高了保障,大大提高审判效率。

  (五)努力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社会的稳定

  随着城市发展的推进,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征地和拆迁,涉及信访呈上升趋势,为切实方便群众来诉来访,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我院立案庭制定了《诉访分流引导服务制度》、《因事来访登记分流接待制度》、《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因事来访登记分流接待制度》,完善院长预约接访,坚持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为“院长接待日”, 做到人访定接、定时间、定地点、定要求、定职责。通过大接访活动,一大批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大接访中当场得到解决,领导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在大接访中进一步深化,干部的作风在大接访中得到转变。强化来访登记接待制度,规定法官干警必须在15分钟之内接待当事人,使热情服务、周到接访形成制度化,落实便民措施,保障当事人以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途径依法行使诉权和表达权,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中,我院高度重视成立化解信访积案领导小组,细化积案包保责任,落实包保案件直接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庭室,并规定在每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绩效例会上对涉诉涉访信访积案包保化解工作进行督办。针对中央政法委、最高院、省人大、市人大等上级机关交办涉诉信访案件,院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包保,采取过问、督导和协调方式解决,对交办的疑难案件、缠访及老访人员案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妥善处置方案。在具体化解个案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力量联动调解格局,密切配合化解矛盾。2010年,我院对中央政法委、最高院、省人大、市人大、市中院交办的34件信访积案,采取“四定一包”责任制化解,目前尚未办结的有4件,正在办理中。

  实践充分证明,“立案信访窗口”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是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活动的战场,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今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方向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与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与上级法院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兄弟法院还有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今后,我庭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作为实践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从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立案信访窗口”基本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完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做到“人人有激情,时时在状态”、“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和科学发展的排头兵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