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被执行人储某给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法官张中荣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信中说:“张法官对工作的负责和对群众的满腔热情,让我久久不能忘怀。他身上体现了一位人民法官的崇高精神,让我内心感到无比温暖……”
原来,储某是位出租车司机。2009年初,他用平生积蓄买了辆新车,白天自己跑出租,晚上把车租给吴某。可没想到车才开了八个月,11月13日晚,吴某开车载客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子基本报废,乘客受伤住院。储某是实际车主,得承担连带责任。更没想到的是,吴某事故后不仅不闻不问,而且还把储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租车保证金两万元。储某本想将保证金暂扣着到时候赔给乘客,却没想到收到一纸传票。
法院判决扣除停运损失等,储某还要归还吴某4000余元。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张中荣了解情况后,不仅耐心细致地解答各种法律问题,不厌其烦地做和解工作,而且考虑到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帮助储某将4000余元申请了财产保全。储某出于感激多次想请张法官吃饭都被婉言拒绝。
张法官的热心和负责深深打动了储某,他握住张法官的手,已是热泪盈眶,他激动地说:“张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做事就像做自己的事,我是被执行人,但是张法官感动了我,感谢法官,感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