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至8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的两位法官冒着风雪,前往浙江杭州、金华两地进行财产保全,为企业成功追回50余万元货款,助企业和职工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2010年12月底,屯溪法院陆续受理了4件我市企业起诉浙江企业要求支付货款的案件。四个案件,四个原告,三个被告,两个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浙江集中办理查封、扣押、冻结欠款企业财产。两人先后到杭州、金华两地成功冻结了欠款企业银行存款50余万元。随后,两人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三被告,并告知已对其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三被告得知此情况后,考虑到冻结存款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立即要求与原告协商解决。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被告迅速支付了拖欠的货款并赔偿损失,法院也随即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法院的保全措施给双方企业上了一堂生动而严肃的法律课,浙江三家企业表示会吸取教训,及时支付货款,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