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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1-01-12 14:33:30 打印 字号: | |
  1月11日晚,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委副书记徐灶米赴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屯溪区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点评工作。

  在听取该院党总支就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党总支和党员承诺情况汇报后,徐灶米充分肯定该院在创先争优中宣传有声有色、为民办事真心实意、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成效明显,并对该院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注重服务大局。活动以来,屯溪法院坚持在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中创先争优,在“一控双拆”、“十大工程”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创新了“诉前调解、诉外止纷”的工作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活动中,法院要仍然要正确处理创先争优活动同党的中心工作的关系。既不能因为中心工作任务忙而忽视创先争优活动,又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去搞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做到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绝不能搞“两张皮”。

  二要注重搞好结合。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评选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党建带动法院的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注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队伍,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法官不能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前功尽弃,一切重新再来,受损的是个人和集体,更重要的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注重实效。始终坚持用工作实效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要加强对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兑现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认真整改思想上、理念上、工作上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责任编辑: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