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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四升两降”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1-01-09 21:27:59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全院干警以强烈的责任心、旺盛的精气神和超强的执行力,在紧紧围绕和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努力做好“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两大文章,开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明显上升,上诉率、信访申诉率明显下降的良好局面。

  “为大局服务,法院责无旁贷”这是屯溪法院党组一班人的共识。该院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对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积极发扬“816”、“白+黑”、“5+2”精神和放弃节假日、休息日不间断服务,在“能、动、实、细、效”上下功夫,创新建立“审慎立案,诉调对接”能动司法的新机制。全年共妥善化解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纠纷400余起,诉外调解率达到95%以上,有力保障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加速推进。

  “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是屯溪区委的工作思路。该院主动服务园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定期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帅鑫工业园区、浙江商会等市、区两级企业举办《公司法》等法制讲座和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提供法律服务200余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抵御风险、应对困难、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推行“立、调、审、执一体化”机制,助力企业发展。全年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和谐化解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100多次,有效促进了企业之间的再度往来和发展合作。

  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出现的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屯溪区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采用分解到月、细化到周、落实到天的办法,细化“账本”倒逼推进,有效克服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该院不断强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意识,更加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出“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三大举措和“望、闻、问、切”四字调解法,拓宽调解范围,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31件,同比增长5.56%;审执结2193件,同比增长2.24%;结案率94.08%,同比上升1.26%;调撤1222件,综合调撤率62.67%,同比上升5.28%;上诉率7.39%,同比下降16%;25件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或依法终结,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新审结案件来信来访同比下降23%,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回顾2010年,屯溪区法院硕果累累,相继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