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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三带三去”推进司法服务创先争优
作者:陈国华  发布时间:2010-12-08 09:46:2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院开展“三带三去”活动,选派法官定期走访镇村、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和群众家中,积极拓展便民服务范围,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在服务中彰显大局之意关爱之心。

  带着思路来,解决问题去。定期上门为重点项目和基层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抵御风险、应对困难、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对策和建议,解决企业和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今年9月,某砖瓦厂诉某实业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从切实关注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和组织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协调,看望卧病在床的被告负责人,被告当即表示再支付砖瓦厂7万元用于职工安置。案件的圆满解决,使企业走出了改制遇到的困境,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带着举措来,化解矛盾去。在走访基层时,对于有纠纷的当事人,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独特作用,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首先放在调解上,推行“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法和“望、闻、问、切”四字调解法,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8月,区阜新社区负责人请求区法院提供法律帮助。区法院法官立即赶到社区调解室。通过现场查看、释法明理和亲情调解,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心结,有效化解了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案。

  带着诚意来,求得效果去。为加强审判工作的延伸服务,今年召开了3次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提供服务80余次,通过涉企案件的审理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同时,组织开展了“法律结对”进村入户活动,每名党员干警至少选择1名群众作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发放法律服务卡,每月提供不少于1次的法律咨询、诉外调处、办案回访等服务,着力为民排忧解难,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族的伊斯兰教信徒马某诉胡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十分尖锐、不断上访、极易恶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通过区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维护了中心城区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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