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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创新民商事调解模式促和谐
作者:洪艳  发布时间:2010-11-03 15:05:1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模式,在大大提高案件调解率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今年1-9月,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12件,审结952件,审结率72.56%。民商事案件共调解680件,调解率71.43%,调解结案的自动履行率超过85%,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率达100%,案件息诉服判率达90%。

 一是建立了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四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格局,自上而下,逐级调解;采取庭前、庭中调解相结合,庭长、审判长与合议庭配合调解相结合,合议庭成员个人调解与合议庭集体调解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多方位形成调解合力。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职能,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采用优良“民俗”“民风”调解大量的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有效化解民间矛盾,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三是民商事审判法官与辖区各乡镇、村委会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联系,法官根据案件的情况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员或司法所的同志进行调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来源:黄山晨刊
责任编辑: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