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借助多方力量,依法执结了一起陈年积案,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8年5月9日,胡某与某酒店签订了一份由胡某向该酒店供应价值51228元的床上用品的《产品购销合同》。随后,胡某依约将货物交付给该酒店。因经营困难,该酒店支付17000元的货款后仍尚欠34228元货款。胡某多次催讨后也只讨到3000元的货款。胡某万般无奈之下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酒店支付给胡某货款31228元和违约金2561.40元。
因该酒店已停业整顿,并官司缠身,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的胡某在向屯溪法院申请执行的同时,开始四处上访。2009年10月,执行干警将该酒店等值的空调等动产予以查封,并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随后,执行干警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该酒店还有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可能会胜诉。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沟通后,执行法官决定待该案宣判后,再从该酒店获赔款中扣取胡某的执行款。
2010年8月,执行法官得知该酒店获赔情况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商谈。经执行法官多方工作,胡某与该酒店达成了由该酒店一次性付给胡某人民币30000元的和解协议。一起历时一年多、当事人四处上访的执行积案最终得到了圆满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