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通过学习和讨论认识到宽严相济的基本要求是对宽和严的全面把握,在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刑罚轻重,力求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罚当其罪。对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的罪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兑现相应的政策,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尽量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使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及时兑现。
在审判实践中,在 “严”上要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理, 在“宽”上也要做到有理有据,既要使犯罪的人感受到国家的宽大和法律的人文关怀,真正认罪悔过,重新做人,又要让社会公众和被害人从内心确信人民法院判决的公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