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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法院四举措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作者:洪艳  发布时间:2010-10-12 09:26:1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继续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打造“方便诉讼,服务群众”的品牌,积极落实四项举措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运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今年1-9月,该院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万多元。

  二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工资、道路交通事故、“三养”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积极推行庭前调解、巡回审理,使人民群众在案件中受到生动法制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共调解680件,调解率71.43%。

  三是积极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开展“送温暖—呵护创伤的心灵”、“一对一”等活动对该区留守儿童进行了接对帮扶,对闲散青少年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对服刑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强化宣传,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对涉及弱势群体案件接待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发放《劳动合同法》、《婚姻法》、《侵权法》等宣传材料共2000余份。制定回访制度,记录弱势群体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和对法官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定期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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