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经过长达一年之久的四处查询,一举在上海从浙江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上扣划了人民币182523元,使一起拖欠近三年之久的债务得以圆满执结。
2008年12月5日,黄山市某工贸公司向屯溪区法院申请执行黄山市某物资公司欠款175299.66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过程中,物资公司表示无履行能力,但同时声称对浙江某建设公司有一笔165000元的钢材款债权。浙江建设公司予以认可,同时承诺于2009年7月底前一次性付清,然而承诺期限已过,该公司仍无还款的意向。
为此,法院依法追加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该公司先后在诸暨、杭州、上海、合肥等地开设有79个银行账户,依次查询相当困难。通过周密分析,执行法官首选奔赴其“老巢”诸暨,但查遍所有账户,不是因长期不用而被银行封存,就是被其他法院冻结。随后,执行法官又奔赴杭州、合肥等地查询,遇到的又是同样的问题。如此一家公司,其财产究竟隐匿于何处?难道该公司已经破产?执行法官经过几番思量,决定还是赶往上海,哪怕有一线希望也决不能放过。茫茫大上海,浙江广大建设有限公司共开设了8个银行账户,经过两天的查询,8个账户均被查遍,但仍然是没有收获。后来,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有一家银行账户上虽然没有余额,但通过查看交易明细,发现有交易往来,但每笔款项都是来去匆匆,明显有逃避债务的迹向,于是遂决定对该账户予以冻结。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该账户上终于进帐了,随后法院一举扣划,给这起“三角”货款纠纷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