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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花落屯溪法院
  发布时间:2010-08-02 11:05:42 打印 字号: | |
  日前,黄山市屯溪区法院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该院多年来始终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心。在立案工作中,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的原则,及时高效地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案,并积极提供法律指导、司法救助。在刑事审判中,以打击犯罪促进保护,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审判中,在平均每年受理的350余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85%以上做到速裁审判调解结案或调解后撤诉,及时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性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还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特殊的妇女儿童,将其纳入法院帮扶指导对象的人员信息库,并不定期与妇联、团委、关工委人员上门走访,了解并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吴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