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作为黄山市的中心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我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以30%的增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这对于全面做好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创新管理手段,改革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全面建立了一套综合审判管理模式和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我院审判管理工作现状
(一)以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落实案件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我院于2007年下半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率先采用南京通大海公司研发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该软件的运用,为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也为院领导在审判执行中作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数据。各类案件的立案受理、交费、中止、终结、审理期限延长,上诉、审结归档等节点全部由立案庭进行控制和管理。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审批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实现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和环节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为审限管理和实时动态监督提供了平台,及时催办、督办案件;为审判监督提供了实时、动态的信息支持,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准确和有利的依据,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强化了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的同时,我院还实现了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裁判权的分立,有效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从根本上保证了立案只有一个“入口”、一个尺度,通过电脑随机分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确保了办案人员公正高效清廉。
(二)以阳光公开透明为中心强化案件各环节的监督。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庭公告、执行公告排期,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更加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内外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方面,强化了院长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过程的内部监督,有利于院领导宏观把握全院的审判工作状况,及时作出正确决策;另一方面,“阳光运作”使每位法官的收案、结案、归档、审限等情况在电子显示屏上“一目了然”,不仅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而且强化了上级法院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外部监督。
(三)以目标绩效考核为抓手规范审判工作机制。通过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将审判执行、队伍、行政这三大管理集于一体,坚持“一把尺子量高低”,打造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对所有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考核。其指标体系由7项内容组成,每项指标涉及的内容均规定了加分项和减分项,使之具体化、数据化、标准化,改变了过去评价工作业绩主要靠年底投票和民主测评的做法,考评由过去的感官印象到理性数据,实现法院内部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型的转变。为及时发现问题症结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我院在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中推行周通报、月总结、季考核、年评比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的导向作用和预警功能。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汇报会,对主要考核指标进行统计通报点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分析具体指标数据,明确目标差距,根据序时进度的要求,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该院还把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和干警的年度考核相挂钩,从而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提高了干警能动司法的积极性。为加强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保证,我院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设立绩效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兼任,成员从研究室、纪检组、审监庭、立案庭、办公室抽调人员兼任。每季度评选办案标兵三名,模范责任区一个,进一步激发干警必学赶超的工作热情。绩效考评组每年年底根据绩效考评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业务庭征求意见,第二年年初进行重新修订,经党组会讨论决定后下发各业务庭。通过多年的不断完善,目前该项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二、取得成效
通过审判管理工作明显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极大地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及超审限的现象,实现了人均办案数翻一番,从2006年的37件到2009年的77件,人均办案时间下降62.5%,从2006年的8天办理一起案件到2009年的3天办理一起案件。大量的旧存积案得以解决,特别是我院开展的执行清积工作以来,于2009年5月底前实现了三个百分百,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00%执结、重点案件100%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清结率实现100%,清理出来的611件积案全部提前清理完毕,执结标的额540.55万元,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受制于地方机构编制约束。由于没有编制和机构设置,我院只好成立临时的绩效考评办公室承担审判管理工作,存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职能交叉等问题,制约了审判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管理的水平提高。
二是部分干警综合素质满足不了目前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由于案多人少的压力,干警超负荷工作的现象普遍,疲于应付,难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由于参与到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又使办案力量减弱。
三、法官断层现象仍然严重。新招录的干警有的没通过司法考试不能办案,有的虽通过考试但一时不能独立办案,还需要培养锻炼,一些年龄大的法官一时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造成部分干警对审判信息流程系统操作不熟悉,错漏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建议
一是建立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建议设立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 ,赋予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审判工作考核以及协调审判工作开展等工作职能,通过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管理。这样,既保证审判管理的宏观控制和高效运作,又能减少业务庭的负担,保障法官集中精力抓好案件的审理。
二是转变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审判委员会要从研究具体的个案工作转到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上来。这是加强审判管理的有效措施。专门设置的审判管理机构 ,接受审委会的指导并对其负责,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管理要求,通过审判管理机构进行组织实施 ,共同负责抓好审判管理工作。
三是加大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力度。审判管理工作是建立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的技术平台之上,是一项起点高、科技化程度高和资金投入大的系统工程 。要保证审判管理扎实有效地落实到实处,必须做到资金保障到位、设备配置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因此,建议上级法院要在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同时,努力帮助基层法院排忧解难,解决基层法院在落实审判管理工作中所遇到实际困难,以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