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本是青春年少、怀揣梦想的季节,而来自云南兰坪的17岁少女小丽却玩起了借婚姻之名骗取钱财的不法游戏。更令人扼腕的是,17岁的小丽竟不知自己骗婚是犯罪。
2009年3月,小丽听村民和某说嫁到安徽能得到四万元钱,因家中贫穷便答应从云南嫁至安徽,盘算拿到钱后再逃跑。2009年3月下旬,小丽被村民和某带到黄山市徽州区小杰家中,假装同意与小杰结婚,以彩礼钱为名向小杰索取现金5.5万元,其中小丽得款4.1万元,剩余的1.4万元给了和某。被告人小丽将所得款项汇给父亲后,一直伺机逃跑未得逞。
5月底,小丽打电话给小强,告诉了他在黄山假结婚骗钱的事情,并承诺支付5000元酬金,让他来黄山帮助逃跑。6月12日,小强接到小丽并从黄山赶到南京火车站,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民警盘查,便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小丽家人退赔小杰损失4.1万。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同意结婚索取彩礼,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小强明知小丽是犯罪的人而帮助逃逸,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