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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诉前保全快速解决纠纷
作者:洪艳 王映华  发布时间:2010-07-27 15:41:0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注重加强诉前保全工作,使得矛盾纠纷不启动诉讼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日前,该院快速解决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山某旅行社与被告浙江某旅行社素有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7月,被告浙江某旅行社在业务往来中拖欠了原告73000余元团费款。同年12月29日,原告在多次催促仍不见被告支付团费款后遂将被告诉至屯溪法院。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原告于2010年1月19日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符合诉前保全申请,便决定立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随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手续。由于措施及时,被申请人积极履行了义务,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既减少双方人力物力消耗,也减轻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洪艳 王映华